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单位学生公寓18.19智能配电柜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责任编辑:冯瑞龙  审核人:苏和、张洁、傅琳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4日 23:10   访问量:26   字体大小:【大】【中】【小】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学生公寓18.19智能配电柜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公寓18.19智能配电柜项目

    项目备案编号:NDZYZCTP-230001

    预算金额:¥104,090.00

    采购内容:学生公寓18.19智能配电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20日前

    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采用下面在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网上发售或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08-01 10:00: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开标时间:2023-08-01 10:0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土默特右旗萨拉齐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任超

    联系电话:0472-8886248

    2023年07月25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学生公寓18.19智能配电柜项目

    2

    项目编号

    NDZYZCTP-230001

    3

    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

    4

    响应文件

    共 3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 份,并提供响应文件 格式电子版1份,保存介质为U盘或光盘

    5

    响应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期:90个日历日

    6

    响应截止时间

    2023-08-01 10:00:00

    7

    开标时间

    2023-08-01 10:00:00

    8

    开标地点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9

    投标保证金

    0.00元

    10

    交货期/服务期/工期

    2023年8月20日

    11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12

    质保期

    1年

    13

    履约保证金

    0

    14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款100%

    1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须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交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入账凭证(有效票据凭证需显示缴纳信息及缴纳内容);

    (5)供应商须提交近三个月单位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其他

    16

    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近三年内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以《采购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2)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能证明企业资质和信誉的证明文件)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9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报价应包含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任何理由,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的递交:请各投标商将《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单独递交。

    20

    成交供应商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21

    成交公告

    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将发布在采购单位、国资处和学校网站主页,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21

    签定合同

    项目采购合同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编制。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方二份,供应商方二份,学校国资处一份。

    22

    无效响应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将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装帧、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无供应商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授权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5)未按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或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7)在响应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报价的;

    (8)供应商未整包响应的、选择性报价的;

    (9)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10)服务期不满足文件要求的;

    (11)提供虚假资料的;

    (12)响应文件不清晰、不完整的;

    (13)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

    (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有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16)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影响正常履约的。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写)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2其他满足资格要求的条件

    2、投标委托

    2.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2.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供应商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文件

    1、采购人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由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都可以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方式进行修正。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文件的修正或补充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的要求

    1、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响应文件格式和签署、盖章

    3.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写,要求编写目录、页码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以保证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

    3.2响应文件正本须用永久性字迹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和打印,由供应商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本可用复印件。

    3.3响应文件的正本 份,和副本 份,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响应文件书写必须工整清楚,资格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任何理由,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5、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需要是否要交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供不少于采购预算金额 %的投标保证金。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8月1 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公章。

    五、开标和评审

    1、开标

    1.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时间: 2023年 8月1 日

    开标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开标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也参加。

    1.2开标前先确定参加开标的人员,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审专家不参与开标。

    1.3开标时,由采购人主持开标会议,宣读开标议程,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满足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开标。

    2、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3人,性质特殊、技术复杂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评审小组人数为5人。采购单位代表1名,专家可聘请本校外单位人员或外校人员,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1/3,须委托国资处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小组其他成员由各单位采购工作组确定。

    3、评审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3.1响应文件初审: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

    3.2详细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

    3.3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编写评标报告

    根据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的打分情况进行核算和复核,填写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报告应当由所有评审专家签字确认后存档。

    六、成交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工作组在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主页、国资处主页和学校主页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采购单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的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后15日内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书。